判断政绩观正确与否,衡量的根本尺度就是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政绩观正确与否,要看它是否体现了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共同进步的事业。所以,看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的经济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但一个时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只有国内生产总值才是实实在在的“硬”东西,其他都是软的,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视为追求政绩的唯一指标,结果导致有增长无发展,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只有树立大局观念,善于在全局上谋划发展,把自己分管的工作纳入全局中来思考和部署,注重各方面工作的整体推进,这样的政绩观才是科学的。转自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政绩观正确与否,要看它是否体现了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指经济、社会、自然等各个方面的发展要布局合理、动态平衡,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与政治及文化的发展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只有自觉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统筹、协调、解决好地域、城乡、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差距较大的问题,使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才能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政绩观正确与否,要看它是否体现了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要看是否注重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能否保证一代接一代永续发展。从现实来看,只有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变那种只管建设、不管保护,滥开发、不治理,只顾眼前增长、缺乏长远打算的错误做法,这样创造的政绩才是可靠的,才不会吃祖宗饭、断子孙路,既经受得住现实的检验,又经受得住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