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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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岑溪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决定面向河池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和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违章建筑专业队员各100人(其中女队员各1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初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优先,非岑溪辖区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出生)。
5、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高原则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河池市各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河池市就业局 2102412 金城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2285306 宜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3146506 罗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8212382 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8820551 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 7212112 天峨县就业服务中心 7822654 东兰县就业服务中心 6322740 巴马县就业服务中心 6212182 凤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6812229 都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5271299 大化县就业服务中心 5822194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 5月15日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聘用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出满勤,22天)。
五、聘用管理
1.公安协警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由岑溪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人员归市公安局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的工作服装、工作装备等按相关规定配备,统一安排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2.打非整违专业队员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由岑溪市国土执法大队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人员归市打非整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的工作服装、工作装备等按相关规定配备,统一安排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特此公告。
岑溪市公安局
溪市打非整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8日
附件:岑溪招聘打非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