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天价救护车”为何如此冷漠

2016-04-05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天价救护车”为何如此冷漠。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广西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天价救护车”为何如此冷漠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山东泰安市民王女士父亲因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咨询时出车方称每公里收费15元,付钱时80公里路程救护车却要价3600元,每公里竟收费40多元,收据上盖有公章。事后向医院反映,院方称收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但考虑到病人家庭情况打算退1500元。(2月24日新华网)
  近日,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面对病情危重的父亲,王女士只得掏了这笔钱。但是事后她却越想越不对劲,细算下来,每公里路竟要收费40多块钱,这救护车也有点太贵了吧?(2月24日,齐鲁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北京晨报陈广江:患者联系的是济南市急救中心,结果被告知没有跑长途的救护车,却给联系了济南森特医院的救护车,可以跑长途,且是正规救护车。那么能跑长途的救护车到底有没有?从收据公章及公开报道可知,济南市急救中心下设多个急救分中心,而森特医院急救分中心是其中之一。近几年,这家股份制民营医院负面新闻不断,且由于失信已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联系的为何是森特医院的救护车?有何猫儿腻?而且治愈出院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协商收费”是“天价救护车”现象的直接原因,在市场垄断、生死攸关的情况下,患者哪有议价的资格和权利?
  说到底,“天价救护车”本质是监管缺位下的乱象。特别是,患者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后,出面给说法的不是相关监管部门,而是森特医院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也是“协商收费”。打着“协商收费”的幌子,乘人之危,漫天要价,“天价救护车”发的是不义之财,救护车的公益属性存在被架空的危险,医疗机构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不能再这么乱下去了。
  @光明日报周俊生:相对而言,救护车的需求是个“小众市场”。救护车不可能像出租车一样在城市道路上空驶揽客,这种特性也决定了它不能适用市场化的原则,让用户有充分的选择空间。而救护车由于出车在很多时候不饱和,因此一旦遇到需求则很容易“狮子大开口”。由此可见,“天价救护车”频繁出现,关键在于对救护车市场的定位模糊不清,或者说错误地使用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对病人来说,救护车这种难以转移的刚性需求不适宜运用市场化原则决定价格。政府部门应将救护车纳入民生公益类事业,一方面,每个城市的急救中心都应按照人口总量的一定比例配足救护车。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救护车的价格,并公布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而不能引入所谓的价格协商机制。一般地说,需要使用救护车的病人大都是大病重病患者,其医疗费用本身已经很高,因此救护车收费应实行低价原则,大体上保持与城市公交的同等水平。政府则应对急救中心实施财政补贴,保证配足救护车、使用畅通。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既让民众用得起、用得好救护车,也能让救护车在政府行使的医疗保底责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大河报张玉胜:纵观山东省济南市《关于调整规范市急救中心有关收费的通知》,尽管不乏“急救救护用车收费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的明确标准,但同时也包含了颇具争议性的规定:“治愈出院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从表面看,“协商确定”似乎顾及到了双方的利益与选择,但患者有没有平等的资格、充裕的时间、足够的耐心和自信的底气与急救中心“讨价还价”?
  透过这起“天价”救护车事件,不难看到诸多制度性漏洞。比如,120救护车究竟是不是“只能接病人,不能出去送”;抑或是只能去周边,不能跑长途?同一条道路缘何往返收费价格迥异?失范的价格该如何遏制乱象、回归公益?“天价”救护车的症结并非只在一个“钱”字,“退钱”之余,更需深层次把脉问诊、综合整治。
  @人民网李桐:家里有危重病人急需救护车,您还会有心思跟救护车议价吗?我想绝大多数人的答案是“不会”。就如新闻中王女士所说,在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能及时联系上救护车已经是“烧高香”,路费的多少已然不在乎了。话虽如此,但每公里40多块钱的“天价路费”实在是贵得离谱,让人难以接受。救护车向心急如焚的病人家属“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这与趁火打劫的“土匪”有何分别?“天价救护车”实则是在“打”生命的“劫”。
  救护车就是病人的“救星”,其承载的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救护人员更是人们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其争分夺秒地急救意味着竭尽全力地将病人从死亡悬崖上拉上来。社会各界与公众更是“百般宠爱”——交管等部门为救护车增设“绿色生命通道”,社会中时刻萦绕着“为救护车主动让行”的良好舆论氛围。举全社会之力,尽力消除妨碍救护车正常出任务的种种外在因素,就是为了给病人生命筑成一道“保障墙”,可谁料外在因素渐渐消除了,救护车“自己”却出了问题。本属公益性事业的救护车变得越来越“物质”,着实令人心凉。“天价救护车”不仅促使医患关系愈加紧张,不利于社会和谐,更容易滋生“金钱****”,扰乱市场秩序。为还救护车公益性的本来面目,为成功解救患者遭遇“打劫”的生命,应向救护车收费领域及时展开整治、营救工作。
  @京华时报丁永勋:天价救护车的危害,不仅在于病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信任,恶化医患关系。需要叫救护车的,很多都是情况危急、人命关天,趁这个机会宰人一刀,无异于趁火打劫,破坏公众对医疗机构的观感,甚至冲击人伦和道德底线。更令人忧心的是,这样的事并非个案。之前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天价救护车,甚至还有山寨救护车高价转运“倒卖”病人。几乎无一例外,这些天价救护车都跟正规医院有关,或者由医院统一管理,或者里应外合,成为医院创收的重要财源。
  不可否认,救护车出诊接送病人需要成本,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而且这个成本,不仅是车辆交通费用,还包括急救人员、设备器材和日常维护费用。适当收取费用,也可调节公众对救护车的需求,防止一些非紧急情况滥用急救资源。但收费必须有明确标准,而且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管。
  解析:近年来,“天价”事件屡见报端,什么“天价彩礼”,“天价鱼”“天价罚单”等等,都触动了公众的神经,而如今的“天价救护车”更是让人心凉。
  大家都知道,救护车就是病人的“救星”,其承载的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救护人员更是人们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其争分夺秒地急救意味着竭尽全力地将病人从死亡悬崖上拉上来。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承载“生命”摇篮,却成了某些医院漫天要价的工具,这显然是在用生命做赌注,这样的钱挣得真的心安吗?
  医院以公益为属性,救护车显然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且据了解,济南市物价部门对救护车的收费是这样规定的,急救救护用车收费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而如今却成了45元,这样的“天价”着实让人难以接受,虽然说治愈出院病人、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但是,在怎么说这也不能成为宰割患者的理由。救护车的首要职能是救死扶伤,这究竟是为了救命,还是要患者的命?
  追根溯源,天价救护车源于某些人把患者当成了摇钱树,不仅是服务观念出现了偏差,更是涉及医德医风问题。所以,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做好救护车管理,明确其公益和公共属性,保障正常运转,同时还要保证紧急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救助,不会因收费问题耽误病人。即便救护车需要单独收费,也应明码标价、全程监管,不给个别机构和医护人员“挟病人要价”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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