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制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至1998年4月6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和性质确定考试和考核的方式,原则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者应在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gsj.liuzhou.gov.cn/)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1寸彩照,另准备同底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职位序号及所报考职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名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1203室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号,联系电话:0772-2636917。
(3)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科目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个人可登录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gsj.liuzhou.gov.cn/)对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行查询。
(三)面试
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在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gsj.liuzhou.gov.cn/)上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序等。信息化岗位同时进行信息技术专业上机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信息化岗位需同时参加结构化面试和信息技术专业上机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成绩(开考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核、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和聘用后的有关工资待遇和管理按照柳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占编不入编。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2—2636917,监督电话:0772-2636927。
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