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崇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笔试)已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1、各县(市、区)的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 19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19日。报名期间请到市直招聘单位报名。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星期六),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复习可使用2016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购买)。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西崇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笔试)公布如下。
2016年崇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笔试部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定于2016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4名。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限定学位层次的职位,学位要与该职位所限定的专业相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6年4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决定各县(市、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4月13日(报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七)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定向招聘崇左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6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各县(市、区)的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 19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直单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19日。报名期间请到市直招聘单位报名。
3、报考定向招聘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含各县市区),请到崇左军分区干部科报名。崇左军分区干部科负责对报考驻军随军配偶岗位(含各县市区)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费收取、材料报送。
(三)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查
1、提交材料
(1)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3)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
3、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费每科50元,共10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4月21日前,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21日。
(四)领取《准考证》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凭身份证、考试费发票于2016年5月19日—20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5月19日—20日到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左市友谊大道崇左人力资源市场607室)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开考的,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4、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星期六)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
5、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6、笔试命题、评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负责笔试命题和评卷工作。
7、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8、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成绩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 、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查询。
9、合格分数线确定: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 、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自治区考试院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
(2)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委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在7月31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当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除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外,凡以1:1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还要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否则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定向招聘随军配偶的岗位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分别报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市人事考试网(http://chongzuo.gxpta.com.cn) 、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经崇左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本简章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8536977(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1735(大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专技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