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调整梧州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资格条件公告(第1号)

2016-04-14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调整梧州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资格条件公告(第1号)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调整梧州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资格条件公告(第1号)公布如下。
  2016年调整梧州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资格条件公告(第1号)
  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梧州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年龄要求调整为35周岁及以下,招聘对象范围调整为全国范围内。
  特此公告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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