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林市竞选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14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玉林市竞选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 日- 21日,报名地点:陆川县国土资源局政秘股。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玉林市竞选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玉林市竞选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调剂人员,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按照《陆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竞选人员用编的批复》(陆编发[201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陆川县房地产管理所、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陆川县土地开发收购储备中心中在编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中,公开竞选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选人数
  本次公开竞选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1名,其中:从陆川县房地产管理所竞选5名,从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竞选4名、从陆川县土地开发收购储备中心竞选2名。
  二、竞选对象及条件
  (一)竞选对象
  陆川县房地产管理所、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陆川县土地开发收购储备中心在编在职在岗干部职工。
  (二)竞选条件要求
  报名参加竞选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
  3、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近两年新招聘人员至少取得1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截止时间到2016年4月20日止)。
  5、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竞选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素质量化考评、考察相结合办法进行竞选。具体程序:
  (一)发布竞选公告: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 日- 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陆川县国土资源局政秘股。
  3、报名方法及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交验材料、现场填写《报名表》和《素质量化加分表》的方法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④获得表彰奖励的,还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担任领导职务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及时间:2016年4月20日- 22日,由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竞选。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竞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国土局、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所公告栏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发出后,考生应按时到县国土局政秘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4、面试组织管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70分,面试结束的当天在考点公布栏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试,考官只按考生序号给予评分,不能问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五)素质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素质量化加分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30分计;加分由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申请和加分证件,超过2016年4月22日后提出加分要求和提交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者填写的加分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本次竞选资格,伪造证明证件情节严重的,取消本次竞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学历分:研究生8分,大学本科6分,大学专科4分;双学历以上的,只计一个最高学历分。
  2、年度考核优秀分:2012—2014年年度考核每次优秀2分。
  3、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单位现职中层以上且任职满一年以上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部门正职6分、副职5分;同时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只计一个最高职务分;加分依据以任职文件为准。
  4、奖励分: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县处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县处级及以上的党委政府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其中,属综合类奖励的,县处级4分、地厅级6分、省部级8分、国家级10分;属单项工作奖的,加分为对应综合类级别减2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加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超过的按10分计;加分依据以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原件为准(截止时间到2016年4月20日止)
  (六)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即面试成绩+素质量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1、考察
  由县竞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 织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就竞选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执行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调查人员;
  ③计划生育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
  ④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⑤符合辞退或解聘条件的人员。
  2、总成绩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素质量化加分高者优先;素质量化加分相同的,则依次以面试成绩、学历、职务、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分等项目的先后、高低分顺序确定。
  (七)拟确定人员公示
  县竞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竞选计划1:1的比例,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素质量化加分和考察等情况,综合分析择优拟确定人选,报县竞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八)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在2016年5月29日前完成)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竞选工作在县竞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竞选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取消其竞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775-7273533 陆川县国土资源局
  0775-7221858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75-7222164 陆川县纪委监察局
  陆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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