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职位)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为做好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虎林等20名考生为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5日。
(二)报送材料方式: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直接送达(推荐)、快件邮寄(推荐)或传真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湖路20号,邮编:530023,咨询电话:0771-2299155、0771-2299232、0771-2299235,传真号码:0771-2299276(自动接收)。
(三)报送材料内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须本人亲笔签名);
4.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所报材料复印件不清楚而无法审查的,一律退回。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局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