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北海市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通告

2016-05-30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北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二)地点:北海市第九中学(广东南路与站前路交汇处)。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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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法医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3项中有2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北海市第九中学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79-3186288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779-2021979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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