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聘财税协管员简章

2016-07-06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聘财税协管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8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聘财税协管员简章公布如下。
  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聘财税协管员简章
  为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财税协管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会计类、计算机类、文秘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作岗位:青秀区税务代征处
  招聘人数:6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8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办公室1617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同时提供;
  (2)本人简历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只设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5确定考核对象。
  2、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核情况,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后张榜公示7天。
  (六)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参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文件)实行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工资23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曾玉兰电话:58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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