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进行具体部署。(7月7日《经济日报》)
所谓职业道德,于各行各业而言都是应当克制遵循、努力完善的良性操守,教师有师德、医生有医德,公务员自然也当培养完善公职人员该有的职业道德。可以说,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培养建设,于小而言,关系到个人履职尽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往大了说,可以规正公共权力的形式、提高国家公务的执行效率,甚至辐射到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水平,初衷大益。
恩格斯曾说过,“每一个行业都有各自的道德”,作为一种普通职业,公务人员同样应该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重服务、强业务、修思想。群众常常建议的“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服务意识”,其实同样也是一种在职业道德之下的应有“衍生物”。习近平同志所著《之江新语》有言,“人而无德,行之不远。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即使有丰富的知识、高深的学问,也难成大器”。
当前所出现的一些小问题和大毛病,何尝不是在“职业道德”之上有所缺失,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贪腐奢靡、为官不为,譬如贪腐问题,反腐浪潮拍岸而至,一些“能吏”便应声落马,归根结底便是“德”的不足与“廉”的缺失。复杂来看,这是盘根错节、累日而成的作风顽疾;可看简单一些,这无非便是一种职业道德的缺失与肤浅。
在选拔干部时,坚持的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日常评价中、在学习提升中,更应当使这一职业秉持“立德为本”的精神,以育德为先。此次《意见》的印发出台,又何尝不是一种将公务员职业“归位”于普通工作来进行衡量的有力举措,让公职纳入“一条主线”,从精神角度“补钙”,很有必要。
当然,对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建设,要有实效实为,就必须要从日常来抓,从最基础的精神思想和日常行为来抓。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职业道德的培养与成型,并非一朝一夕或是“走过场”便能炼成,一方面,要依靠制度落实定下“主旋律”,将“白纸黑字”印衬到言行举止之中,让职业道德建设真正成为一堂旨在日常教育的“必修课”;另一方面,则要依靠严格监管,不是建议性的“提倡”,而是硬性“要求”,督促公务员以行促知、以知促行,渐渐打牢基础、累积建筑,使整个群体形成一种具有良性特色的“职业形象”。
职业道德,离公务员并不遥远,只不过《意见》的提出,是为将其严以律人、规于日常,成为从最本质、最朴实的方面规范思想品质的“必修课”。“盖要利达,须力学修德”,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培养理应走在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