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书画院招聘公告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广西书画院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广西书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书画家简章
为优化广西书画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广西书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书画家。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广西书画院简介
广西书画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管和直接领导的艺术机构,成立于1982年3月。著名画家阳太阳任第一任院长;著名书法家谢云任第二任院长。书画院设有办公室、创作室、美术馆、收藏室、网站。
广西书画院是集创作、研究、收藏、展览、交流为一体的公益性艺术单位,是广西唯一的省级国办书画院。内设书法、中国画、油画等创作研究部门。书画院坚持“学术立院”的宗旨,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聚集广西美术界精英,具有广西书画群体创作最高水平。
二、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书法家1名、画家2名,共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广西书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书画家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者;
(五)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如参加入选中国书协或美协组织展览及入选全国级展览达10次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日(星期二)至8月26日(星期五)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如果还没有单位则不需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1寸彩照,另准备同底1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参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星期二)至8月26日(星期五)的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大楼1404房,邮编:530022)现场报名。
(3)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是否合格。
4.发放准考证。
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14∶30-17∶30。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该岗位不开考。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即时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经人社部门核准不达开考比例或考生缺考的岗位,考生成绩须在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考评组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规定组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若最后一名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核。考核人选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广西书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职称、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广西书画院法定代表人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实行回避纪律。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1)5898472、5886019
监督电话:(0771)5898471
传真:(0771)5898467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