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28日至8月29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桂编发〔2009〕3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教师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暨玉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是玉林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国家办学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悠久、环境优美的公办普通中职学校。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岗位的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非实名编制教师7名,聘用待遇按玉林市财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制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五、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和《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信息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一寸近期彩色相片3张。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8月28日至8月29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5-3894851,0775-3278260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东235号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玉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行政办公室。
邮编:537000
六、资格审查
1、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要求。
2、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开考岗位,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学校网站:http://www.ylzz.net。
七、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
(1)笔试: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10:00。
(2)面试:2016年9月1日上午8:30开始。
4.笔试、面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有关事项在《准考证》中注明。
(二)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在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才能开考。
八、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同时在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ylzz.net)公布总成绩。
九、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十、体检、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和考核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按现行制度办理非实名编制人员的相关聘用手续。
玉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