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钦州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2016-11-29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钦州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钦州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钦州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编发﹝2009﹞3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16年非实名制招聘考试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根据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育者,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考,测查应聘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本专业技能的能力,保证择优选拔人才。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根据《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钦州市教育局等单位2016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钦市编办发﹝2016﹞49号)文,2016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制招考名额为20名。招考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要求及相关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考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以2016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招考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订和上报招考方案(2016年10月31日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并及时上报学校2016年非实名制招聘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公布招考方案(2016年11月25日-30日)
  经市人社局核准招考方案后,在钦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qzedu.gov.cn/)和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http://www.bbwzx.cn/)等平台,公布招考方案。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2016年12月1日- 12月5日)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2号楼3楼302室。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2016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制人员考试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交报考申请。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计生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考试前3天通知参加考试。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于2016年12月6日前,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016年12月8日前,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统一在钦州市教育信息网、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发布公告,并由学校通知报考者。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资格审查时间是:2016年12月1日- 12月5日
  (四)组织考试(2016年12月17日前)
  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印发准考证,并在考试前三天通知考生领取,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试人员承担。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专业测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专业测试时实际以不足1:3比例开考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当天专业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全部考生的成绩及排名,并在钦州市教育信息网、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同步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教育信息网、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2016年 12月25日前)
  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组成招考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负责查阅人事档案材料。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考核分合格、不合格等次。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再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考生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机关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2017年1月2日前)
  对拟聘用人选将在钦州市教育信息网、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组织拟聘用人员材料上报(2017年1月2日后)
  经公示无异议,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专业测试实施和要求
  1.组织实施:在钦州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由北职校统一组织实施。
  2.每个考场设七名考官,分别由市教育局选派和北职校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和科级以上领导中推荐。
  3.命题采取入闱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刷、运送、交接和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4.工作要求:所有岗位的考试都进行专业测试,按岗位不同采用不同的测查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教加问答的方法进行。试教分专业进行,内容为本专业中主专业课程的一节内容,内容由学校选定。每位应试者提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准备教案,备考结束进入考场,用15分钟的时间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是否具备做教师的素质。试教结束后回答两道问题(时间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实验设备维护员的专业测试,采取测试二道专业问题和一道岗位问题的答题方式进行。在考场内抽取题目,思考和回答问题,共用时15分钟。
  五、纪律要求
  招聘考试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实名制招聘考试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777-3216371
  1.2016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制人员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2.2016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制人员考试招聘报名表.doc
  1-2下载
  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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