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海市合浦县引进人才公告已发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规范人才使用管理,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加快合浦发展上来,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区编制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组通〔2015〕7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经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硕士及以上学位高层次人才;
(二)事业单位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三)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急需的创新创业型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四)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急需紧缺人才;
(五)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毕业生;
(六)其他特殊急需的紧缺人才。
三、公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有78个岗位,计划招聘82人;其中编内引进35个岗位合计36人,编外引进43个岗位合计46人(含国企1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内引进部分)》(附件1)和《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外引进部分)》 (附件2)。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组通〔2015〕7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核准后,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原则上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招聘主管部门每天上午10:00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填写《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3和附件4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名邮箱:hpksb2017@163.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101-1园区建设管理员张三)。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14:30至2017年4月5日下午17:30前。
如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招聘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
2. 现场报名。2017年3月中下旬,在合浦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赴南宁市(3月22日下午广西民族大学;3月23日广西财经学院;3月23日晚上广西大学)、桂林市(3月23日上午桂林理工大学)、长沙市(3月24日下午中南大学;3月25日上午湖南大学)、昆明市(3月27日上午昆明理工大学;3月27日下午云南财经大学)、重庆市(3月27日上午西南大学;3月27日下午重庆大学)、成都市(3月28日上午四川大学;3月28日下午西南财经大学)、贵阳市(3月28日下午贵州民族大学)举办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会期间,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简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单位自聘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附加测试。编内引进部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进行附加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1:3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附加测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值:100分。准考证领取及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三)面试
1.编内引进部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编外引进部分: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编外引进部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受1:30比例限制。
3.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核
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2.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五)体检
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
1.编内引进的,在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给予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7.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2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每年12月份发放)。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引进到乡镇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3.6万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每月发放1000元;引进到乡镇的其它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1.8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每月发放500元,其中曲樟乡、沙田镇给予3.6万生活补助,每月发放1000元。3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
2.编外引进的(含国有企业),在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给予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1)博士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
①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 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2)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人员:
①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2.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②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3)通过编外引进的(含国有企业)人才在聘期内入编的停发生活补贴,安家住房补贴按我县编内引进金额标准予以补足。
3.编内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探亲假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编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配偶在广西境内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20天的带薪探亲假;配偶在广西境外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带薪探亲假。
六、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18806。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