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2017-07-18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发布。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拟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2名。第一批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7日,第二批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7日,报名方式为通过互联网将报名表发至互联网邮箱,2801555082@qq.com。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招聘文职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文职2名,岗位为兴宁公安分局文职,主要协助兴宁公安分局机关综合部门开展工作的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二、工作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被聘用人员根据参加文职工作年限和学历划定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工资发放金额(含绩效)3200元起,含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公积金)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纪录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均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优先,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应用,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等专业优先。
  四、报名方式
  1、通过互联网将报名表发至互联网邮箱,2801555082@qq.com。(报名表见附件)
  2、提前准备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1比例复印且A4规格),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
  3、报名时间:
  第一批: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7日
  第二批: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7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通知不符、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报名表
  咨询电话:0771-2441299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2017年7月17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