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12月8日.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4日-1999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名时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8、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报考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广西区范围内;报考人员为中专(含高中)学历的,考生户籍所在地只限于钦州市范围内;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1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