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高温津贴亟待“综合处方”
近期,中央气象台连续多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多地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天津等5省市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浙江、江西还简化了计发方式。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今年专项检查发现,仍有部分高温作业劳动者没有拿到高温津贴。
年年暑期烧烤开启时,年年高温补贴讨论热。这说明人们对高温劳动权利保护的重视,也反映出目前我们关于劳动者高温权利的保护和落实还很不到位。如果各地高温津贴标准制定出台后能够及时执行,高温津贴就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包括媒体在内的有关方面也就没有必要反复关注。这样年复一年的“老调重弹”,不能不再次引起我们的深思。
高温津贴是有温度的福利政策。客观而言,近些年,我国劳动者高温补贴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及时到及时,可享受的人群、时长都在不断扩大,劳动者的高温权益保护事实上不断得到加强,值得肯定。高温津贴能否有效落实,无疑也是检验地方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是否到位的试金石。但遗憾的是,就媒体调查看,不少地方甚至一些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高温津贴在社会的一再关注之下仍然不落实、软落地等,与我们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现状十分不符。何以如此?
就报道看,主要原因在于这样几方面:一方面是在劳资实力悬殊的背景下,即便高温权益受损,部分劳动者也担心得罪单位、丢掉“饭碗”,选择沉默而不敢轻易维权;另一方面则是目前的高温权利保障不力,用工者即便不发高温津贴被发现,只要补发,就不会被处罚,几乎没有违法成本。而这背后,则是相关高温津贴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不统一。比如没有从更高法律的角度,统一把高温津贴明确为工资的一部分,致使高温津贴本质有工资的实质,却很大程度上沦为劳动者福利管理的层级可有可无;再比如,高温纠纷司法举证责任还在劳动者一方,司法对劳动者权益规定不利。
而从根本上说,劳动者高温津贴权益难保障,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够浓也是分不开的。毕竟,自我的权益自己都不维护,又岂能单靠别人。当然,也须认识到的是,之所以造成目前劳动者不敢维权,也与劳动等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不力有关系。毕竟,对劳动者来说本来就处于弱势,如果举报维权后得不到有力的执法保护,自然不敢轻易维权。
此外,还需指出的是,就目前看一些企业之所以在高温津贴的发放等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上不执行、弱执行,很多时候也与目前用工者经营成本增加,但利润微薄,很难负担给付高温津贴这一“额外成本”不无关系。
必须正视,近两年,不管是就国际环境,还是就国内大量的企业经营看,很多企业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经营困难期,利润微薄成为常态,也成为一个无法短期扭转的困局,比如工人工资增加、税费负担较高、环境治理成本增加等,都是形成这一困局的隐形“助手”。这种情况下,连正常的用工工资等原有正常开支都难以支付和承受,更遑论额外的高温津贴了。
发放高温津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而非对员工的“额外开恩”。这就决定了保护劳动者高温津贴权利,必须实施“综合药方”不折不扣落实。一方面,需要劳动执法、司法、立法等部门通过综合作为,强化执法、完善司法规定,平衡劳资双方力量、实施高温津贴纠纷劳资双方司法举证责任倒置,强力保护劳动者高温津贴权利;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更优越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更有利可图、更有能力发放高温津贴。与此同时,还需要劳动者自我提升法律维权意识,积极进行高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