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中小学考试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中小学考试招聘教师46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精神,经研究,2019年我县决定在实名编制范围内公开招聘教师460名,其中高中教师53名、初中教师111名、小学教师216名、幼儿园教师79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书,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25日为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男1960年3月25日(含)后出生,女1965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户籍属于合浦县,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北海市(含一县三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聘用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特岗计划”服务期)的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9年3月20日)
应聘人员从2019年3月20日起,可以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看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官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3月29日17:30至3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办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应于3月 31日 17:30 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 4 月9日 9:00 至 16:30 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 4 月9日 17:30 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如因应聘人员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或因其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接到通知,招聘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考试
本次教师招聘将通过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将按照自治区招聘方案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合浦县教育局会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另行发布。
1.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确定
招聘单位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数(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按自治区招聘方案有关规定发布,同时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公布,并依据应聘人员报考时预留的电话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2.面试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核办法: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重新核实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人员证件不齐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如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而取消面试资格或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核完成后,招聘岗位数与面试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且已没有人选递补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数(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并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
(1)面试公告发布:面试资格审核结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合浦县教育局会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一起发布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也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能力,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确定考核人选
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附加考试择优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基本条件,其中计生审核由主管部门将名单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要求的视作自愿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前文第四点“确定考核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一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将在实名编制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可通过调动形式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 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通过调动形式聘用人员除外),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0779—7293406。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