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公告已公布,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 3月15日8:00至2019年3月25日12: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贺州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含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应聘专职辅导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要求有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
(七)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将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xgc5228650@126.com),具体提供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下:
(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4)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5)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 3月15日至2019年3月25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 3月15日8:00至2019年3月25日12:00。
现场报名地点: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学工处122办公室。
报名咨询:廖老师 0774-5228650
4.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学工处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27日下午15:00——18:00。
2.地点:广西大学君武楼一楼
3.现场确认需提交报名具体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或证明原件现场审核。
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领取《贺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通知单》,上面有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三)考试(笔试加面试)
1.时间:2019年3月28日
2.地点:广西大学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案例分析判断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分数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最终成绩会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察
学校人事处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学校人事处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拟聘用人员,经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被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列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并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咨询电话:0774-522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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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