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已公布,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聘用制书记员、办公室文员。
(二)招聘人数:5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三)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具备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五)专业要求:不限专业。(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六)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征信失信人员;
5.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4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送交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4楼政工科办公室。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jxjcyzzb@126.com邮箱。
(三)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者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网上报名面试当天核验材料原件。)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附小二寸彩照及个人生活彩照各1张);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相关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资格审查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五)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60%,考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3.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含同分并列者),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四、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和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和“金秀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请在官网首页右侧“扫一扫”扫码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续招聘动态。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出差补贴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招聘工作由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李庆斌 1897****69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00
监督电话:0772-6217178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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