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员)
(二)招聘人数:4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有较好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四)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8月18 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邮箱:tdxmz1111@126.com(密码3521159),自行下载《天等县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mzbgs@163.com,联系电话:3521159。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8月18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丽川路)审查,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民政局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民政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8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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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民政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