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天等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19年天等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的109名考生及2018年教师公开招聘因怀孕缓检的10名考生,共计119名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9年8月10日。
(二)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北门口)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办法
(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二)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天等县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天等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并带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张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检所需费用,于2019年8月10日上午7:00前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根据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三)体检费500元左右(准备现金),由考生个人自理。
(四)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考生须于8月8日前向天等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声明》(附件3)。
联系人:梁老师、农老师
联系电话:0771-35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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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教育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