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南淇县“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事件有新进展。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4日的最新通报有三点关键信息:其一,认定偷瓜是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偷瓜者被行政拘留3日;其二,农民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虽导致偷瓜者受轻伤,但不用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其三,认定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对责任民警采取停职措施。
“不问自取就是偷”,这是连孩子都懂的道理;瓜农有权保卫自己的财产,这也是《刑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应有之义。没受过专业法律训练的网民都能一眼看出是非曲直,为何个别基层民警却做出“偷西瓜案值小不予追究,抓小偷致人受伤是重大过错”的判断?为何淇县公安局在两天前的通报中,也在继续这种“糊涂断案”操作?
此前有网民评论,小偷公然主动报警并获赔300元,“抽了法律的脸”。淇县公安局的上级鹤壁市公安局出手纠正这起不当执法,维护了执法的公正。如果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畏手畏脚,执法者不问是非曲直“乱判”,只会让犯罪者有恃无恐,导致公序良俗的错乱。
遗憾的是,这种错乱在一些基层执法中并非孤例。谁会“折腾”谁有理,谁的嗓门大谁有理,谁身上有伤谁有理,谁出血谁有理……各种“糊涂断案”案例严重侵蚀了执法的公正性,也把该用法律厘定的是非变成了由法律之外的因素决定,而事实、法律则被放到了一边。
单就最近的案例,不只是“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还有河南固始县“33吨井盖被哄抢派出所不立案”,执法标准都是争论的焦点。所幸的是,这些“糊涂案”最终都被上级公安部门纠正,结局合乎民众对公正、是非的朴素判断,对基层执法者是警醒,对法治进步也是推动。
事实上,互联网舆论越来越迅捷,听民声越来越方便,给执法者提供了一个“照镜子”的机会:执法中一些“和稀泥”的做法,是否符合立法原意?一些个案的“糊涂断案”,与群众对正义的期待有没有距离?一些原本是非分明的案例,非要媒体关注、上级机关介入才能被纠正,纠错门槛是否太高?
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安全感,是从个案中获得的;人们对社会规则的态度,也因一个个具体事件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鹤壁“西瓜案”得到纠正,“乱断西瓜案”的派出所责任民警被处理,维护了公平正义,值得充分肯定。进一步,各地执法部门都要举一反三,梳理、排查、防范基层执法中与法律相悖、与民心相违的“和稀泥”“糊涂断案”,切实守护公平正义。(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