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非实名制教师及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年龄(见附件1);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日7日。
(二)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下午3: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来宾职业技术学院
(四)面试方式:
教师岗:1.试讲 自备课件,授课时间15分钟以内,内容本专业内自选;2.实操 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知识实际动手能力;3.文化基础课教师不加实操。
非教师岗:结构化面试+实操:考查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变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
(五)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于2019年10月7日下午5:00前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zyrsc2017@163.com。
(六)我院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等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
面试合格后,按1:1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试用合同1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可以续签。如第一名放弃或根据学院需增加人员情况,录用第二、第三名依次顺延面试合格的考生。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技术学院非实名制(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院负担。
(二)教师岗、非教师岗位(干事)工资待遇按学院统一规定的非实名制人员标准发放:
1、教学人员:月基本工资(大学本科及以上2250元、大专2150元、中专2100元)+绩效工资+慰问金+班主任津贴+餐补330元/月+晚修、值日补贴;
2、非教学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慰问金+餐补330元/月+晚修、值日补贴。
3、工会福利:人均大约1500元/年的福利;
以上绩效工资、慰问金、班主任津贴、餐补与在职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772—5321688,5321708
联系人:梁老师:1877820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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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