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类岗位外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19年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性材料撰写功底;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7.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二楼0219办公室),联系人:张展雄,联系电话:0771-4887930。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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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