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助力我县脱贫攻坚,解决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实际困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7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至2001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昭平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简章
报考人员从2019年10月17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和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栏)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咨询电话0774-6687858。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 10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昭平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相片,报考人员可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平在线自行下载《报名表》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就业、社保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 11月17日上午09:00—10:40;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昭平县人社局对面),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合格分数线
考生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点一楼成绩公布栏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5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11月24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昭平县人社局对面)。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平在线另行公布。
1.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公告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平在线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5.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7.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本简章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