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试的过程中,会偶有考察古代官职制度的内容,为了方便各位考生的备考,现就一些重要的古代官职制度进行梳理。
1. 禅让
古代帝王把帝位让给贤能的人,为原始社会末期部落首领的选举制度。比如,尧在年老时,推举舜作为继承人。舜经受了各种考验,摄位行政。等尧去世后,舜正式即位。
2. 兄终弟及
兄终弟及,是指兄长去世后,弟弟接替,为商代的一种王位继承制度。由于这种制度经常引起统治阶级内部的争位斗争,商朝末年逐渐取消了“兄终弟及”制度,而行嫡长子继承制。
3. 分封制
分封制是商周时期,普遍推行的制度,即对诸侯、大夫、士逐级分封的制度。西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为了对大面积的国土进行控制和统治商代的子孙,将其所获得的土地实行大分封,即把周天子的兄弟叔侄以及有功的异姓贵族分封为各地诸侯,以世袭的形式统治一个地区。
4. 宗法制
宗法制是以家庭血缘为基础,根据家族成员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一种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等级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到周代逐渐完备。其实西周的统治是实施分封制的同时,
5. 世卿世禄制
世卿世禄制度是对古代高级官员的称呼。卿是高级别的臣子,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的高官。禄是官员们所得的享受财物,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古代曾十分盛行。
6. 察举制
汉武帝时期确立了一种选官制度,不同于我们之前讲的禅让制、宗法制等,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后再封官,比较常见的考试科目是举孝廉。
7.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的察举制,下启隋唐的科举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比较重要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
8. 科举制
自隋炀帝设进士科开始,通过考试走上仕途的道路开始盛行,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科举取士。到了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三个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通过乡试考试的人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通过会试考试的人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通过殿试考试的人为进士,第一名为状元。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每次都是第一名,我们可以说此人是连中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