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直属石鼓塘储备粮库是玉林市直属的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需招聘若干名仓库保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公开招聘仓库保管员2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者。男性,中国公民。专业要求:粮油储藏、粮食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粮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和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年龄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地点
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石鼓塘(兴业县玉贵路延长线2号)。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试用期3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本企业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发放。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享受双休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轮值及夏粮入库时除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网上报名: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和相片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邮箱ylssgtlk3777256@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止。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按1:3比例确定初试人选。
(三)初试。初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初试小组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等方式进行。对初试人选评定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试进入复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聘者掌握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设想等能力。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签订试用工协议书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工作,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拟聘用人选学籍档案、毕业证和相关证件进行应聘资格复审。
(七)聘用。对体检合格、由主管部门批复的应聘人员签订试用期用工协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对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775-3777256玉林市直属石鼓塘储备粮库。
玉林市直属石鼓塘储备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