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中共来宾市委党史研究室来宾市地方志办公室(以下简称:来宾市史志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史志办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素质;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1日至2002年6月11日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五)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
(六)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有工作责任心。
(七)同等条件下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材料。填写《来宾市史志办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连同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来宾市史志办邮箱:d4236633@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来宾市史志办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通知考生;报名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
(四)面试
来宾市史志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来宾市史志办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比例1:3,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工作区域或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史志办填写《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备案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来宾市史志办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一签,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以上公告,来宾市史志办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史志办招聘工作组联系。
联系人:罗钰余,联系电话:0772—4278706、18078295799。传真:0772-427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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