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文字写作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具有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6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西北郊2号)。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5.联系电话:0772-5511450。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核人选,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工资待遇
经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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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