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27人)

2020-07-09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4名和司法行政人员3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7月25日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交流政策有关规定,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4名和司法行政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其中: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法官助理从符合广西选调政策的选调生或全国各地级市市直以上单位公务员中选调;南宁市城区法院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从南宁市法院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选调。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法官助理12名;
 
  (二)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不含武鸣区)法官助理12名;
 
  (三)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3名。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1.法官助理: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毕业,获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上优先考虑;
 
  2.司法行政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会计与审计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上优先考虑。
 
  专业类别设置参照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任五级法官助理、一级科员(或相当职务层次、职务序列等级)两年以上,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7月8日至2002年7月8日期间出生);
 
  (五)不因选调造成夫妻两地分居;
 
  (六)法官助理需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A类证书;
 
  (七)具备选调资格的其他条件:法官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公务员限男性。
 
  四、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7月25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所需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邮箱(nnszyzzbrsc@163.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荐材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转正定级表、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任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文件、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等;
 
  (3)所获荣誉证书或文件。
 
  报名者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面审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面审,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报名人员参加面审,须携带本人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面审当天须现场查验报名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面审;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名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面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名人员需提供面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面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不能出具证明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会同南宁市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按公务员交流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605室)
 
  联系电话:0771-5679014 0771-5679021
 
  传真号码:0771-567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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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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