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机关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勤岗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高中学历、女性、年龄:18-40周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208办公室(青秀区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内22栋前)。报名咨询电话:0771-5885933。
(3)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
(2)《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准备,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三)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此次招聘不设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知识。
(四)考核:依照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素质、违纪违法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时间为1个月。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六)录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新竹街道办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按照青秀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工勤岗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52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764元/月,绩效工资756元/月, 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新竹街道办事处;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请在当前页面下方附件链接处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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