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业务科室工作人员20名;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不限专业;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五)岗位要求:此岗位专为我市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设立,应聘者需通过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公益岗位人员上岗条件(就业困难认定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社区办理)。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
(四)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团体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五)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报名者本人将报名材料送至市社保中心人事科(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市社保中心人事科817室)。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
1、资格审查:报名者送达材料后,由市社保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我单位将于11月25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面试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四、合同签订和薪酬待遇
(一)合同签订
1、聘用的公益岗位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我市公益岗位人员有关规定及我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按照我市公益岗位相关规定,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享受公益岗位政策共三年,三年期满后我单位不再续约公益岗位合同。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待遇相同。我单位公益岗位人员月工资待遇为2853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待遇的构成为:我市公益岗位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工资2353元(随政策规定进行调整),我单位岗位补贴500元。
五、联系方法
未尽事宜,可联系社保中心联系人:张一鸣,联系电话:2820030。
2020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lzrc.com.cn/Article/Detail/7cbbdde9-d2a4-44fe-8020-3ccd2b3fc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