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创建于1955年7月,院址座落在园湖北路93号,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2002年移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评定等级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含总院及3个分院,共开设有62个教学班,入托幼儿2000多名,共有在岗人员248人。急需引进教师人才,特别是需要高学历及有专长的优秀人才来充实我院的教职工队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1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本岗位适合女性;
2.专任带班教师。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门户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nanning.gov.cn/)。
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后续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nanning.gov.cn/)、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告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3日
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园湖北路93号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办公楼二楼科研室
邮箱报名:shibao5575@163.com ,邮件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
报名咨询方式:0771-5603631,报名联系人:唐老师
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与相关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一同发送到邮箱shibao5575@163.com。现场报名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联系报名联系人。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应诚信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报名者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资历证书等原件,确认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1月2日(报名首日,如18-30周岁为1989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2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1月2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对是否全日制教育形式不做限制。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个自然日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布。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以实际操作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长约为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经主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在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21376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老师 0771-56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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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