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秀区“大行动”办对外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中共党员、有其他资格证书或在党政机关有相关工作经验、有驾驶证者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计划
行政辅助人员3人,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6日。工作日8:30—12:00,15:3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0楼1001办公室。
3.报名方式:携带个人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南宁市青秀区“大行动”办外聘人员报名表》1份;
(5)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二)考试
1.笔试: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
2.面试内容: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拟聘任岗位相关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核:按德、能、勤、纪、廉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四)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六)根据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一)按照青秀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行政辅助岗位工资标准: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未尽事宜,请向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0楼1001室咨询,联系人:兰**,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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