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结合我中心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见习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文秘综合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重正常,无特殊缺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
(三)符合以下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条件之一:
1.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
3.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需填写、提交《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见习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可现场提交报名,也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邮箱地址:fcgsrcb@163.com。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03月1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770-3235208。
(三)资格审查
由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面试
获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者《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录用程序和补贴待遇
(一)录用:经研究确定录用见习生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待遇: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单位为见习生购买商业保险。见习期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如本单位有岗位需求优先录用或优先向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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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0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25e65033-0e4d-4df5-9292-47180443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