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南宁市公务员遴选公告(24人)

2021-03-02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广西南宁市公务员遴选公告已公布,本次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位18个共24人。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gxgwyworg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广西南宁市公务员遴选公告

  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进一步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南宁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位18个共24人,分为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职位和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职位两种类型。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南宁市2021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计划表》)。

  遴选职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行遴选。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遴选对象为我市的县(市、区)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下同)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上述对象范围,包括在机构改革中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报考人员属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须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累计满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①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②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③在行政村(社区) 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⑤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参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有关规定,2014年3月1日后通过借调(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到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4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4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3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遴选职位计划表》查询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不收取报考费用。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3月4日8:30 至3月9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21年度全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1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10日前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推荐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3月22日9:00至5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遴选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南宁市(具体考点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4月下旬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机关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公告发布

  公开遴选面试公告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公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周。

  4.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遴选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遴选职位,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按不超过N﹢2:N确定。

  (二)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遴选职位计划表》。考察的顺序可以由遴选机关根据实际调整。

  (三)体检。遴选机关根据职位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遴选对象。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

  (二)公示。各遴选机关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www.nndj.gov.cn)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须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三)遴选和选调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0771—5539133

  查看附件>>>


  南宁市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8日

  特别说明: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采取分级组织、同步进行的方式,考试只能在自治区、市两级遴选中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文章来源:http://www.nndj.gov.cn/jeecmsv9/tzggsj/195976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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