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百色市公安局2022年系统内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一级警长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9个共10人。其中:市公安局机关遴选一级警长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人民警察)2人;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右江区)遴选一级警长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人民警察)3人;市公安局田阳分局遴选一级警长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人民警察)5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百色市公安局2022年系统内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各县(市)公安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具有3年以上的公安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现任一级警长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下同)。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本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百色党建网(www.bsdjw.gov.cn)、百色人才网(www.gxrc.com)、百色市公安局内网通过公布的《遴选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8:00至2022年12月2日18:00。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报名意向,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百色市公安局2022年系统内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同时,报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经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成PDF格式);
2.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凭证(扫描成PDF格式);
4.近三年来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不足之处等,所述内容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注意:请务必将《报名表》和上述报名材料压缩成zip格式,以“所在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于12月2日18:00前发送至bszzbrsk@163.com,并电话确认是否上传成功。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遴选机关将通过电话形式反馈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四)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谈
遴选机关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工作经历、业绩、岗位匹配度评价,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按职位名额比例(1:3)提出面谈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遴选计划。参加面谈人员名单在百色党建网(www.bsdjw.gov.cn)、百色人才网(www.gxrc.com)、百色市公安局内网上公布。遴选机关组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人选的有关基本情况。面谈事项另行通知。
(五)跟班学习
根据工作需要,参考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谈情况,征求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后,按跟班学习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安排为期1个月的跟班学习。
(六)确定考察人选
组织对跟班学习人员日常表现情况、专项考察情况和适岗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遴选单位。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情形的,遴选机关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经遴选机关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的,由遴选机关研究后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确定遴选对象和公示
遴选机关党委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
拟遴选对象由遴选机关在百色党建网(www.bsdjw.gov.cn)、百色人才网(www.gxrc.com)、百色市公安局内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机关党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考试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未尽事宜,请与百色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咨询电话:0776-2833133。
本公告由百色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百色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bsdjw.gov.cn/tzgg/1557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