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岗位性质
(一)招聘职位:评估中心工作人员1名(负责全域绩效履职履责体系建设);
(二)岗位性质:政府购买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百色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绩效业务,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全域绩效履职履责体系建设工作;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2日至2005年1月12日);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和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大学生可提供学校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四楼办公室(西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6-8660176。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上一级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五)考察
1.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全域绩效履职履责体系建设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两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期限满两年不再续签合同;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无绩效和餐补。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休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西林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xl.gov.cn/xxgk/jcxxgk/zwdt/tzgg/t155678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