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侨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办公室文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21周岁以上(2002年2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写作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五)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学等专业和具有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优先。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防城港市侨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fcgqlbgs@163.com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笔试前由防城港市侨联工作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联系人:沈铭强,电话:0770-2830686,电子邮箱:fcgqlbgs@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防城港市侨联办公室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笔试名单于2023年2月10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三)笔试
笔试以公文写作、撰写通讯报道等文字表达能力测试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也可附上在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佩戴口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体检人选为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2个月。期满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以劳务派遣公司名义派到我单位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及每月330元伙食补助,试用期满胜任岗位职责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限由市侨联会同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
(二)工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大专学历月工资为2700元及每月430元伙食补助,本科学历月工资为2800元及每月430元伙食补助,购买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享受绩效奖金等待遇。
(三)合同期满后如工作优秀者优先续聘。
五、本公告由防城港市侨联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侨联
2023年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437927e4-d3b8-40e3-a6f5-44c4f7610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