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邮政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有较强的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掌握良好的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应聘人员有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填写《防城港市邮政管理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电子版,发至防城港市邮政管理局邮箱:yzglj2202262@163.com(邮箱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在收到报名表的一周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知人员笔试。笔试以公文写作等文字表达能力测试以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复核后退还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于防城港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0-6102829。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的性质属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职责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市级机关单位现行聘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人员到位后,工作岗位须服从统一安排,并参照防城港市邮政管理局及市邮政业安全中心的相关制度管理。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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