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浦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浦县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人员4人,详见《2023年合浦县公开招聘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地为广西;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6日至2005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3年9月22日)
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pu.gov.cn/)发布,不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准确性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计划表》。
2.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公开招聘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需提供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查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后按招考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以开考。确需开考的,须经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经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不同意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4.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缴费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方式:可在网银或银行柜台缴费,缴费时需备注(xxx考生报考xxx单位考试费),打印缴纳报考费的凭证。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退还报名考试费。
缴纳账户:合浦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浦支行
账号:45001657108050503848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8:30—2023年10月20日17:30。领取地点: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人事考试中心(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联系电话:0779-7270366。领取准考证时,请考生出具缴纳报考费的凭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此次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浦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pu.gov.cn/)公布。
五、面试(2023年11月5日前)
(一)面试人选确定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的考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经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岗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合浦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pu.gov.cn/)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
3.面试组织:由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2023年11月10日前)
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七、考察与体检(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
1.考察: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具体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2.体检:本次招聘体检由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3.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聘用(2023年11月25日前)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此次招聘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人员,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九、工作职责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监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全体考生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务必回避招聘工作。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参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pu.gov.cn/ywdt/tzgg/t171938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