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科研项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科研助理性质
科研助理为科研项目组在项目实施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该类人员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学校职工管理。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4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计划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下载《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报名汇总表》(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报名截至日期前将以上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人事处邮箱gzyrsc2023@163.com,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附件2需重命名为“姓名+报名表”、附件3需重命名为“姓名+汇总表”。
(2)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多报,如发现则取消报名资格。
(3)本次招聘以人事处邮箱收到应聘邮件为准,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经核查无误后取消考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之后,由我校各相关科研项目组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如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弃考。
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办。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登记表需贴上1寸彩色照片1张,手写签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的复印件。
六、关于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等工作的相关通知,在报名结束后由各科研项目组电话通知到应聘者个人,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七、聘用期限
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需要,与拟聘人员协商一致后决定。
八、相关待遇
科研助理一旦录用,工资待遇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照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与拟聘人协商一致后,写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为科研助理统一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五险)。科研助理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均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其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国家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未尽事宜可联系学校人事处管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771-3134653。
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xtcmu.edu.cn/rsc/rczp/content_72398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科研助理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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