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统一招聘,安排在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相关部门工作,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02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乡镇派出所工作的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退役军人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13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全日制在校生的
6.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安机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03
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01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明、退伍证等各类证件扫描件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jzgafjzgs@163.com。
3.资格审查:笔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报名材料应完整清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02
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3.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03
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4
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查对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05
公示
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进行公示。
06
聘用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
04
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并评定辅警层级后,按照《崇左市公安局辅警工资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发放工资。扣除单位缴纳的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后,月应发工资为2600元至3700元不等(含个人负担的四险一金),并根据崇左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差旅费按实际考勤情况计发。看护辅警执勤期间另有看护补贴100元/天。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应发工资为2600元/月(含个人负担的四险一金)。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不满一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检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05
报名联系方式
1.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政工室
办公电话:0771—7820192;
2.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政工室黄警官
联系电话:1817818959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2uqJ6I3eMoU6tOUSZ8_HQ
崇左市公安局江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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