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标投标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专业,有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6年12月出生);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协助做好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宣传、开评标电子设备管理、业务系统维护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要求会操作电脑及使用办公软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1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海市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cgzx_1/)、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机关第三办公区档案大楼一楼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报名。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试题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电子化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2月。笔试安排在北海市内,具体地点待定。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具体事项近期将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cgzx_1/)、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入选。面试由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事项将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cgzx_1/)、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3.体检。体检严格参照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经研究确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岗位可以空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通过公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由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七)建立候录库
对进入面试入围人选,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建立候录库。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四、薪酬待遇
按照北海市聘用人员控制数的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9-3069259。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cgzx_1/)、微信公众号“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bh.gxrc.com/Article/info/9e8ef356-4c8b-40d2-8b20-30b033051af4